针对网传“协警铐走实习律师”一事,2月2日山东菏泽公安部门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牡丹分局牡丹南路派出所处警民辅警存在未按规定出示警察证、违规使用警械等问题。经研究,对派出所当日值班负责人窦某喜予以诫勉处分,对处警民警张某予以记过处分,对涉事两名辅警晁某亮、聂某予以辞退。

  菏泽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提升执法素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总台记者 柴安 东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