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重庆的陈女士称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患病女儿的视频和照片被一博主盗用、搬运到另一社交平台,以此博取流量并牟利。

  一张照片15元,已卖出400多张

  据陈女士提供的截图显示,该博主在其账号主页中多次发布陈女士女儿慧慧的视频。该博主还以“筹集医疗费”的名义在其主页店铺中,上架了“小时候慧慧可爱照片”的商品链接售价为15元,已卖出400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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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

  1月10日,陈女士告诉记者,女儿慧慧今年10岁,2021年在贵州遵义意外从三楼坠下,做了开颅手术,后被诊断为继发性癫痫。

  “我处在水深火热当中,都没用女儿的照片在网络上卖钱!”李女士说:“他竟然干这种没有良心的事!他应该对此负责,否则以后每个人都可以干这样没有良心的事,这是作为妈妈绝对不允许的。”

  涉事账号已被封禁

  另据新京报报道:1月10日,重庆一女子反映,有人用自己生病女儿的照片在某平台发起“爱心募捐”,以此牟利。

  当事人陈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她几天前发现某平台博主盗用自己生病女儿的照片,以出售“橱窗货物”的方式进行“筹款”。

  陈女士进行投诉后,平台将该账号封禁,“但是过了一段时间,我又发现了这个账号,属地仍为山东。

  随后陈女士报警,警察建议陈女士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进行处理。陈女士欲通过民事诉讼手段进行维权,但无法获得涉事账号的基本信息,维权无果。

  1月10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涉事平台,工作人员回应称,接到用户投诉后,已第一时间对该账号进行处罚。记者在搜索后发现,目前该账号已被平台封禁。

  据了解,陈女士女儿目前仍在就医,陈女士曾将女儿的情况发布在社交平台上筹款。

陈女士女儿的病历(来源:新京报)

  律师称已涉嫌诈骗

  对此,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表示,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除法律规定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发表、发行、展览等方式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李女士如果就女儿的肖像权侵权一事向平台投诉,但是未得以反馈,也未及时核实、撤销,造成损失,平台应当与直接上传人构成共同侵权。

  其次,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以“自愿”方式将财物交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财物的,如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在本事件中,直接侵权人发布的事实为明显虚构,有诈骗嫌疑。

  “律师说得对,不只是封号了事,应严惩不贷。”对此,有网友表示此事性质十分恶劣,不能就这么放过盗用患者照片行骗牟利的人。

  极目新闻综合红星新闻、新京报、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