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偷了东西跑了,发现原物主察觉东西失窃,又将偷来的东西送回,他还算涉嫌盗窃吗?

  周某某祖籍江苏,辗转至上海务工成为一名送货员。2023年7月25日早上8点,他来到上海市青浦区某锂电池维修店,想为自己的送货用电瓶车定做一块电池。

  维修店老板不在,周某某店里逛了一圈,见架子上有好几块锂电池无人看管,而四周又无人注意到他,竟心生歹念。他来回进出店面好几次,最终下定决心,取了一块搬到自己电瓶车上,又观察两分钟,便将车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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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修店老板不久后就发现,自己的一块电池不见了,立刻调看监控,发现了该男子的盗窃行为。由于此人之前也在其店内做过维修,老板还有他的联系方式,但他在电话内矢口否认自己偷了东西,并慌忙将电话挂断。

  男子在挂断电话后实际上十分恐慌,看着电瓶思索一番,竟鬼使神差地叫了个闪送,将电瓶送回店内。

  然而老板看到闪送来的快递箱时,并不知是何人给自己送的东西,更无法猜到里面就是自己失窃的那只电瓶,因此当场拒收,闪送人员只得将快递箱暂存在自己处。

  此时老板已经报警,8月1日,警方将该男子抓获,其窃走的电瓶也在闪送人员处找到。经估价,该电瓶市场销售价格为3330元。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遂对其提起公诉。

  男子最后明明已经把电瓶送回,为何仍涉嫌盗窃罪呢?

  因为嫌疑人盗窃电瓶,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完全符合刑法上对于盗窃罪的构成条件,后面归还电瓶的行为,不影响法律定罪行为,但在量刑上可以进行考虑。

  (原标题为《来沪男子偷完东西慌了,连夜叫闪送把赃物还回去…还算盗窃吗?》)